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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关于申报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9-17 16:14:3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宜教办发﹝201576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

为造就一批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知名教师,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宜昌市名师名医名家造就工程实施方案》(宜组文﹝201397号)和《宜昌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宜教发﹝20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宜昌市教育局决定建立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现将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对象

宜昌市所辖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等部门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

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

申报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符合宜教发﹝20144号文件中有关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评选条件。根据宜教发﹝20144号和《宜昌市中小学教师专业荣誉制度(试行)》(宜教发﹝20155号)文件精神,此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在﹝201570号文件确认的新一届“宜昌名师”和“宜昌杰出校长”中产生。所在学校(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能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硬件条件和管理服务。

三、名额分配

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拟建9个,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4个大类,不限制学科。其中,学前教育拟评1个,基础教育(中小学教育)拟评5个,职业教育拟评2个,特殊教育拟评1个,根据申报情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各县(市、区)各教育类别可分别推荐上报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葛洲坝中学、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可推荐上报2人,其余局属各学校(单位)和市直各民办学校可推荐上报1人。

四、工作要求

申报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对象,要按照《管理办法》中“名师工作室的建立”的相关要求参加评选。

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工作暂不开展,待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确定后,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如下:

1.《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一式1份,电子表格1份;

2.《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见《管理办法》附件)一式6份;

3.宜昌名师工作室申报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依次为: 主持人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2012年至2014年继续教育验证登记合格证明、专业荣誉证书、其他获奖证书、论文、论著、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申报时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首附目录。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逐级审核上报材料,查看原件,并签名盖章。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和市直各民办学校按照上述要求,于201510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宜昌市基础教育干部教师培训中心(市教育局4005室),逾期未报者,作弃权处理。联系人:赵运兵,联系电话:0717-6440761

 

附件: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人员统计表附件:第二批宜昌名师工作室申报人员统计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申报附件下载” 

 

 

                                            宜昌市教育局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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