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1-18 10:28:2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宜昌市物价局
关于提高高中书抄代收费标准的批复
宜价费〔2009〕156号
宜昌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提高高中书抄代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市高一新生全面实行新课程改革,新课改后,教材中必修与选修的学科及内容大量增加,导致学校高一年级教材费用支出较课改前也大幅增加。根据鄂价法规<2002>98号文件精神,经我局价审会研究决定:
从2010年春季开学起,我市高一年级书抄代收费标准由200元/生.期调整为300元/生.期。其他年级仍按原标准执行,书抄代收费实行学期结算,张榜公示,多退少不补原则。
此复。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