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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物价局关于提高高中书抄代收费标准的批复

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1-18 10:28:2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宜昌市物价局

关于提高高中书抄代收费标准的批复

宜价费〔2009156

宜昌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提高高中书抄代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市高一新生全面实行新课程改革,新课改后,教材中必修与选修的学科及内容大量增加,导致学校高一年级教材费用支出较课改前也大幅增加。根据鄂价法规<2002>98号文件精神,经我局价审会研究决定:

  从2010年春季开学起,我市高一年级书抄代收费标准由200/.期调整为300/.期。其他年级仍按原标准执行,书抄代收费实行学期结算,张榜公示,多退少不补原则。

  此复。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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