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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10 09:35:2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都教办发〔201370

关于转发《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教育单位:

  现将《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办发[2013]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教育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的考核和检验,直接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到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与发挥,关系到教师队伍的稳定。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广泛宣传教师职评的相关政策,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以良好的思想状态和职业操守积极参与职评工作,确保职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职评相关政策

一是严格职评申报条件和程序。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办发[2013]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制定职评推荐工作方案和量化考评推荐工作实施实则,实行量化考评推荐。要严格按宜教办发[2013]41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程序和有关政策要求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推荐人选及其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在其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凡申报人选《一览表》未经过公示的,评审结果将不予认可。各单位在上报推荐材料时,须专题书面报告申报人选及综合材料《一览表》公示情况,否则,将不受理材料。

  二是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质量。要坚持优中选优,真正把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为确保推荐人选在上级参评具有竞争力,乡镇由乡镇中心学校制定教师职务推荐工作方案及其量化考评实施实则,集中组织专家考评组实行量化考评择优推荐。

  三是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城镇教师无支教经历一票否决制度。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含市特校)、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凡没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和虽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但调入城镇学校工作满10年及以上无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不得晋升中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四是严格按分配的职评指标推荐。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市教育局下达的职评指标按条件择优推荐,不得突破指标推荐。借调、城镇支教教师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职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由用人单位推荐,按在编教师申报材料规定整理材料,并提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人在本地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证明(装订到材料规定目录之后),通过市人社局职称科申报。公办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由用人单位推荐,按在编教师申报材料要求整理材料,同时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与在编教师同时向市教育局申报(单独造册),可不受申报指标限制。各单位申报的职评推荐对象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推荐中因故被淘汰的,原推荐单位不得递补,其推荐指标由市教育局收回调剂使用。

  三、规范整理报送申报材料

  各地各校要指导申报职务教师严格按宜教办发[2013]41号文件有关规定整理、审核、打印申报材料。要组织专班指定专人对教师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签名盖章后按时报送。高级、中级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及相关原件(原件须按装订的材料顺序整理,便于审核签章)于20136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初级申报人员参评材料于20139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民办学校报交材料时间:中、高级630日前,初级915日前;地点:人社局9楼,联系电话:4821306

  有关职评推荐指标下达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为确保按时完成职评工作,在职评推荐指标未下达之前,各单位应抓紧开展职评的宣传动员、制定方案、组织申报和推荐排序等工作。

  附: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宜昌教育局2013年职评文件(宜教办发[201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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