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14 15:06:5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教育厅制,1份);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用A3纸打印5份)及电子文本;
3、其他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套装封面、目录、编号):
(1)评审材料目录;
(2)《湖北省201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3)个人申请;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诚信承诺书;
(5)基层单位推荐呈报表;
(6)用人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7)身份证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10)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审批表复印件;
(11)综合表彰证书复印件;
(1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照最高学历、第一学历顺序装订);
(13)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封面、近两年培训情况记载,其他专业培训记载);
(1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15)教学骨干、班主任工作、校内外兼职证明材料;
(16)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经历及支教证明材料;
(17)破格申报人员《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
(18)非本专业申报转评人员《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原件;
(19)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中专教师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20)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计算机考试未达合格标准人员须提供《量化评审分值折算单》复印件);
(21)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其它装袋);
(22)工作量证明材料;
(23)教育教学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班主任等德育工作及“课外访万家”材料);
(24)教科研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25)“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及“课内比教学”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6)论文论著复印件(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27)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
(28)近一学期教案一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9)专业性奖励证书复印件;
(30)2010、201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考核单位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申报材料的所有表格按照样表填写。所需附件可在宜昌教育信息网上下载,评审表和档案袋在市职称评审中心购买。
1、《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一律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第一页相片栏内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负责填写,其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严格按照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情况;
(2)提交近五年来所教主要课程的教案一份,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3)教学奖励情况是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作说明。
4、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必须提供一篇任现职期间在正规刊物发表并能代表自己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作为参评论文,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无发表论文的,须提供一篇反映本人业绩和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3)凡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必须明确地说明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单位报送材料
1、《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用A3纸打印,用EXCEL制表,报电子表格);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基本信息和学历信息,由单位汇总上报电子版;